今日跟工作上遇到的PM聊「敏捷開發」與「瀑布式開發」兩者差別有感。能在一間公司同時參與不同的開發方式,算蠻珍貴的經驗。 會有這樣的討論,是近日思考如何落實真正的敏捷,效益是什麼?兩者好壞差別在哪裡? 在需求明確的前提下,我參與的敏捷更強調「流程控管」、「短期間的回饋與修正速度」、「短期衝刺下保有積極態度的合作精神」。 光上述優點即無法在瀑布式開發中體現。瀑布式的開發需等到某個時間點或UT環境才看到為期兩三個月的開發結果,若不符預期或問題量大,後期修正需承受需求變更的成本和時程延宕的風險,且事後檢討成效不高,團隊壓力大,積極度難以延續。 若是in-house 開發可能還好溝通,委外就更慘,牽扯到價錢,溝通成本直接翻倍。 所以敏捷的重點是快嗎?我認為不是。快當然可以快,敏捷瀑布都可以。不過度在乎體驗和品質、分階段上線,加入多一點資源,視狀況施壓,強烈表達急迫性、要求加班…方法很多。過去常誤認為「快」就是敏捷的成效,直到參與其中,才更能體會核心精神。如何在資源有限下提前完成開發且兼顧品質是目標,但影響因素太多,敏捷不能給出標準答案。